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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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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

  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武办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和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星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工商注[2011]144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我市发展环境,结合我市编制机构实际状况,制定《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一、评定对象

  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含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编制,具备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备案资质的编制机构。

  二、评定标准

  在备案资质管理的基础上,对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实行星级管理。星级评定按编制机构在基本条件、执业能力、服务质量和社会诚信4个方面所达到的不同标准打分。根据得分,星级评定分为5个级别(五星级为最高级别):95~100分为五星级;86~94分为四星级;76~85分为三星级;66~75分为二星级;60~65分为一星级。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的星级管理由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其中:基本条件和执业能力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分;服务质量由项目建设单位评分;社会诚信由主管部门联合相关管理部门通过检查、暗访、社会监督等形式考核评分。

  星级评定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一) 基本条件(20分):主要考核机构从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资质、办公及设备硬件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二) 执业能力(40分)

  1. 文件编制质量(25分):内容深度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数据计算分析是否规范完整、能耗及能效分析是否科学、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篇幅文字是否简练、前后逻辑性是否一致、附件、图表、单位是否规范等;

  2. 工作业绩(15分):主要考核编制机构的评估文件数量、评估文件的评审情况、评估专业门类及评估业务收入等。

  (三) 服务质量(20分):对编制机构服务过程中出具报告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服务态度、编制时间、办事效率、收费行为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和评分。

  (四) 社会诚信(20分):考核编制机构是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主要从是否超越认定服务范围从事其他服务,或向主管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真实材料的;与项目委托方或其他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编制机构利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泄露委托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三、星级申报和评定程序

  (一)自评和申报

  申请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的单位,根据星级评定标准填写《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自评报告》和《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申请报告》并提交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评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申报材料后,先进行材料合规性审查,再组织有关专家对基本条件和执业能力进行评审或进行实地查验,提出初审意见并评分;组织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分;组织有关部门对社会诚信进行考核并评分。

  (三)复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编制机构评分情况进行复审,根据总分数评定星级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星级评定,向社会公布编制机构星级等级并颁发星级标志。

  四、星级管理

  星级机构每年评定一次,每两年复审一次。已认定的星级机构申请星级升级的,按照本方案规定重新申请评定。在复审中对达不到原星级标准的机构由主管部门拿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由主管部门重新复审。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原星级标准的,由主管部门对机构降级或取消星级资格。

  星级机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和通报批评,或服务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通报、限期整改的处理。情节严重的,降级或取消其星级资格。采取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星级机构认定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已评定的机构星级荣誉,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星级机构评定。

  星级机构评定结果,作为政府采购、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政策支持和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管领导亲自负责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工作,按市优化办要求,稳步推进工业项目审批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二)成立专班,严格把关。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专门组织成立编制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小组,按照要求负责机构星级评定具体工作,并将评定结果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将机构星级评定过程、结果在网上公示。

  请各能评报告编制单位及时查收并于11月30日之前反馈意见到武汉市节能监测中心。

  联系人:项定先、韦媚媚、卢腾飞

  电话:82757060(传真),82753435

  邮箱:119708373@qq.com,275636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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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成立于1982年12月,原名武汉市节能监测中心, 2005年10月中心由武汉市经委划归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2012年5月经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节能监察科、法制监督科、综合培训科。

组织机构

主管: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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