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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武汉市工业倍增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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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武汉市工业倍增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 分类:本市政策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10-24 19:55

武汉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武汉市工业倍增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拟定的《武汉市工业倍增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以下简称《产业导向目录》),已经市推进工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就实施《产业导向目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并实施《产业导向目录》,是落实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调整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要,对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把执行《产业导向目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产业导向目录》是各区(开发区)、各部门引导投资方向,管理工业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等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产业导向目录》中所列行业着眼于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要素,兼顾传统行业分类,涉及行业内容全部为鼓励类内容,限制类和淘汰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各区(开发区)要按照《产业导向目录》的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按照区域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规划,根据各区(开发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突出特色和优势,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每个区(开发区)鼓励发展1-2个主导产业。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着力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产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着力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机电产业;武汉化学工业区着力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产业。蔡甸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总成、电子及显示器产业;江夏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东西湖区重点发展食品、机电设备制造产业;汉南区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产业;黄陂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与装备制造、航空航天及相关产品制造;新洲区重点发展重型装备、桥梁及钢结构产业。江岸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青山区重点发展钢铁深加工及装备制造、冶金化工节能环保产业;汉阳区重点发展食品、日用轻工产业;洪山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产业。

  四、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修订财政、税收、土地、信贷等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促进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对鼓励类要在安排财政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利用、融资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其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对限制类要督促改造现有能力,禁止新建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对现有产能要充分利用差别电价、环保执法、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监查等多方面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

  五、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增强《产业导向目录》的执行效力。在实施《产业导向目录》时,要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关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附件:《武汉市工业倍增产业导向目录(2012年本)》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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