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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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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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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

  • 分类:GDP能耗降低20%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7-11-26 08:55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和省《百家企业节能工程》的精神,市发改委、经委、统计局、质监局、国资委以武发改环资[2006]417号联合发文,决定开展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现下达2007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名单,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被监督检查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准备、主动配合,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参加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和阻挠节能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对节能监督检查中提出的节能整改要求,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并接受节能监督复查。

  二、 节能监督检查是政府执法行为。武汉市节能监测中心受政府委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决定,切实做好节能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节能规范、技术标准,保证监督检查的公正性,自觉接受监督,圆满完成今年的监督检查任务。

  三、 市节能监测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和程序对用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客观反映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情况及能源利用状况,对用能单位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做得好的方面给予肯定,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达不到国家所规定的能耗标准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引导各用能单位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从制度上、管理上、技术上提高对能源的利用效率。

  四、 对已经监督检查的单位,市节能监测中心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需要进行整改的用能单位,要重点进行跟踪复查。市节能监测中心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和复查情况。

  附件:2007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名单

  附件:

  2007年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名单

  1.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 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

  3. 武汉长利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4.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5. 东西湖区世源热电有限公司

  6.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7.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8. 武汉福源化工有限公司

  9. 武汉高新热电有限公司

  10. 武汉远方钢铁有限公司

  11. 武汉江夏区凌云水泥有限公司

  12. 湖北省双强化工有限公司

  13.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4. 武汉醒狮化学品有限公司

  15. 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16. 新元粮油(武汉)有限公司

  17. 武汉重型机床有限公司

  18. 武汉鑫凌云水泥有限公司

  19. 华泰植物油(武汉)有限公司

  20. 武汉一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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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成立于1982年12月,原名武汉市节能监测中心, 2005年10月中心由武汉市经委划归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2012年5月经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节能监察科、法制监督科、综合培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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